南京大学梁莹处理结果: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研岗

南大新闻网一则新闻披露了不久前引发舆情鼎沸的“404教授”梁莹的处理结果:

经调查并经我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我校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不可谓不严厉,然而我们却看到这个结果的发布仅仅是出现在《南京大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原文链接)这则新闻的末尾部分。而该新闻采用的是正面报道的方式,梁莹的处理被作为新闻的背景资料放在甚不显眼的位置。而且新闻的发布时间选择在了周末,尽管会议召开的时间是三天前的周三。

南大“官宣”的做法可谓“用心良苦”,但事实上相关的处理结果逃不过南大师生和网友们的法眼,早已在网上迅速传开。可见,在社交媒体时代,传统新闻报道中所谓的”湮没“的手法和宣传时机选择的技巧已经不合时宜,只有开诚布公才是最可靠的技巧。

梁莹事件也向”诚朴雄伟“的南京大学提出了警示:在学术成果造假如此明显的情况下,梁莹竟能经过层层审核获聘高级职称、并得以进入众多学者孜孜以求的各类人才计划,漏洞究竟何在且是否本可以堵住?学校是否还有类似的教授存在?

作为曾经的南大学子(尽管只是渡过了短短的三年研究生生涯),南大的校风对我影响至深,“嚼得菜根,做得大事”到“诚朴雄伟、励学敦行”,南大的风气曾让我在整个社会功利化的学术环境中沐得春风,让我那沿着学术道路前行的残存信念有所支撑,让我在心怀妄念时有所敬畏和警醒。。。所以,我愿意相信这次事件只是偶然,希望

“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不只是官话套话,而是痛定之后的反思。

Dr.Drunker
Dr.Drunker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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