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共同体”以地域性含义的,是美国社会学家R.E.帕克(Robert Ezra Park)及其芝加哥学派。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大量社会问题,滕尼斯的《共同体和社会》一书逐渐引起社会学家的注意。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罗密斯(C.P.Loomis)第一次把该书译成英文,最初书名为Fundamental Concepts of Sociology(《社会学的基础概念》);不久又译成Community and Society,在这里,他将德文“Gemeinschaft”译为“Community”。英文Community是古老词汇,源于拉丁语communitas,有共同性、联合、社会生活、公社、团体和共同体等内涵。中世纪欧洲的不同社群常常被称为“Community”。很快,Community被美国社会学界采用,成为美国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概念。首先把“共同体”作为“一种地域社会”进行研究的,是对一些印第安人部落进行调查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麦基文(R.M.Maclver)出版了《社区》(Community)一书,标志着“社区区域”论时代的开始。他指出:“说到社区,我意指任何共同生活的区域:村庄、城镇或地区、国家、甚至更广大的区域”(14)。注重经验研究的芝加哥学派对美国不同类型的地域社会及其变迁进行深入研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名之“社区研究”,并逐渐形成了著名的社区理论。其代表作有路易斯·沃斯(Louis Wirth)的《城市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1938)、安德森(N.Anderson)的《流浪者》(1923)、斯瑞瑟(F.Thrasher)的《帮派》(1927)、泽伯夫(H.W.Zorbaugh)的《黄金海岸和贫民区》(1929)、沃斯的《贫民区》(1928)、肖的《一个越轨少年的自述》(1930)以及克莱西的《出租汽车舞厅》(1930)等。其中帕克第一次提出了社区本质的观点:有一个以地域组织起来的人口,这里的人口或多或少扎根于它所占用的土地上,而且各个分子生活于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中。此时的“共同体”逐渐具有当今中文“社区”的含义。帕克及其芝加哥学派的相关学说,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滕尼斯的“共同体”含义,并且推动了作为社会学重要研究范式的社区研究的深入开展,无疑也深深影响了年轻的中国社会学界。
1933年,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毕业的吴文藻获聘担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这给他大力提倡和推行社会学中国化主张带来了更多便利。受芝加哥学派以及以马林诺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和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adcliffe-Brown)为代表的英国功能主义学派的理论和方法的影响,吴文藻要求他的学生用社会学方法调查中国各地区的村社和城市状况,进而提出改进中国社会的意见。他鼓励学生到不同类型的社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如徐雍舜在北平郊县、林耀华在福州义序、黄华在定县、李有义在山西徐沟县、黄迪在清河等,并相继出版不少研究成果,如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1933)、林耀华《义序宗族的研究》(1935)、费孝通《花篮瑶社会组织》(1936)等,这些成果至今仍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形成了著名的“燕京社区研究派”。吴文藻总结说,社区研究就是对中国的国情“大家用同一区位或文化的观点和方法,来分头进行各种地域不同的社区研究”(15)。
古汉语中,“社”和“区”都是独立的存在,而“社区”一词则是今人的创造,成为罕有的不是来自日语的现代汉语词汇。《辞海》对“社”的解释是指古代地区单位之一,《管子·乘马》:“方六里,名之曰社”(16)。对“区”的解释是:一定的地域范围,引申为划开的一处。《汉书·杨维传上》:“有宅一区。”又《胡建传》:“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17)。由此可见,“社”和“区”在古汉语中无疑都有地域的含义。
1948年10月16日,费孝通在《社会研究》第77期上发表了论文《二十年来之中国社区研究》,他谈到汉译词“社区”的形成过程:“最初Community这个字介绍到中国来的时候,那时的翻法是用‘地方社会’,而不是‘社区’。当我们翻译Park的Community和Society两个不同的概念时,感到‘cn’不是‘so’成了句自相矛盾的不适之语。因此,我们开始感到‘地方社会’一词的不恰当。那时,我还在燕京大学读书,大家谈到如何找一个贴切的翻法,偶然间,我就想到了‘社区’这么两个字样,最后大家采用了,慢慢流行。这是‘社区’一词的来由”(18)。1993年,费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学所作演讲《略谈中国的社会学》再次谈到“社区”的形成,他这样说道:“我们称这种着重实地调查和比较研究的社会学为‘社区研究’,这也有个来历。当派克(即帕克——引者注)教授离华时,我们这些学生建议出一本论文集以示纪念。在编辑这本集子时,要用派克的一篇原著里的一句话,Community is not society,这把译者卡住了,因为过去Community society在汉文中一直被译成社会,而用旧词来翻译这句话就不成话了。原来在派克的理论中,人际关系可以分出两个层次,基层是共存关系,与其他动植物一样通过适应竞争,也就是我们普通所说的利害关系。但人际关系还有一个层次,性质不同于前者,就是痛痒相关、荣辱与共的道义关系,前者形成的群体是Community,而后者形成的团体是society,他既然作了这些区别,我们翻译时也必须用两个不同的名词。社会一词保留给society,Community不能不另找新词。通过我们这辈学生的议论最后创立了‘社区’这个新词,好的Community必须有地区为基础,如邻里、村寨、镇、城郊甚至大至民族、国家都可以用社区来表示”(19)。
我们可以确定,汉译“社区”的提出,时间当是1933年,美国社会学家帕克访华的前后,由深受吴文藻社会学中国化观点影响的一批以费孝通为代表的燕京大学青年学生创造出来的。而此前,“Gemeinschaft”和Gesellschaft或一律被汉译为“社会”,或Gemeinschaft被译为“地方社会”。毋庸置疑,“社区”一词,不论是字面还是内涵,都带有强烈的地域社会的意义。“当社区被界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社会之后,社区的内涵已经与滕尼斯所提出的作为亲密关系的生活共同体的Gemeinschaft概念有了很大的偏离”(20)。一旦进入中国社会的特殊语境,“社区”就被赋予了更多的内容,逐渐成为一个被广泛接受和认同的本土词汇。这也就造成了一个颇为奇怪的现象:“社区”和“共同体”,同是西方概念,同样来源于滕尼斯,在英语和德语中也都是同一个词,但在汉语中却是两个词汇,且有着极为不同的含义。
事实上,自滕尼斯以来,共同体概念逐渐受到各国社会学家的关注,其内涵和外延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两种引人瞩目的趋向:一种就是上文所说的成了社会学研究的经典方法,另一种则演变成基层社会重建的实际运动。有学者也用“地域社会”和“关系类型”来概括上述这两种现象。滕尼斯的“共同体”无疑属于后者。19世纪80年代英国的社区睦邻运动,实际也是社区改造运动。1915年美国社会学家F.法林顿又提出了社区发展概念。1951年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通过了390D号议案,计划建立社区福利中心,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在联合国的倡导下,社区发展计划在多国实施,并由乡村扩展到城市。对社区居民归属感、成员共同情感或邻里关系的研究又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理论:社区失落论、社区继存论和社区解放论(21)。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单位制逐渐解体过程中,中国社会正在全面开展的社区建设运动。其中一脉相传的,同样都是面临着剧烈社会变迁及所带来的各种消极现象,世界各国政府坚持以人为中心,致力于对城市和农村基层社会的改造和重建。
还有一种倾向则是在近年才出现的,就是在国际政治领域,“共同体”开始被逐渐强调和频繁引用。比较滕尼斯提出“共同体”理论的19世纪,当下人类社会又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一方面,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进入所谓“全球村”时代,形成了某种稳定融合相互依存的关系,人类社会前所未有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生态等全球性挑战纷至沓来,需要人类社会携手共同面对。人们重新发现了“共同体”这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的价值,尤其“伦理型的熟人共同体”体现出的“休戚与共、同甘共苦”的精神,更为当今世界所亟须。因此,没有比“共同体”这个词汇更能准确表达当代人的真实境遇和心理状态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既是对一个古老概念的传承和借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关思想的弘扬,也是随时代变化赋予了新的积极内涵;既反映出历史大势和现实世界的利益纠缠,也充满传统中国的智慧和经验,更带有对未来社会的殷殷期许。尽管这与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也许已经相距甚远,但仍然具有某种历史的接续性,仍然可以归功于滕尼斯等先贤当初富有开创性的启迪和哲思。
总之,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产生于一个动荡和变革的时代,最初是作为与“社会”“既定的对立”的概念出现的。它经历了从德文的Gemeinschaft,到英文的community,然后到中文的“共同体”和“社区”的语词漫长旅行,经历了作为亲密关系的生活共同体,到社会学重要研究范式,以及有边界的相对区隔的地域性实体,直到当下高引用的重要政治语汇的演变,语词内涵不断丰富,概念能指不断转换。而在被现代汉语接纳过程中,又和古老文明基因形成互动和碰撞,并在一个国家的社会转型及现代化进程中,在全球化的新的历史阶段,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两个重要的常用概念。其间包含的海量信息和微妙意蕴,值得研究和深思。毫无疑问,无论是滕尼斯的“共同体”,还是芝加哥学派的“社区”,是作为“地域社会”的社区,还是作为“关系类型”的社区,抑或是作为“政治热词”的“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以西方世界变动了的事实为基础进行的归纳和抽象。在语词转换中,语义有所减损,意涵发生变化。我们在使用一个外来文化概念时,尤须注意它的原初意义,它得以产生的文化土壤、历史背景、以及隐藏的丰富内涵,注意这些概念被引入乃至接纳过程中,与各种原生文化之间的互动以及所发生的绝非无关紧要的嬗变。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1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 ③⑤⑥⑦⑧[德]滕尼斯:《共同体和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2、53-54、339、341、52-53页。 ④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88页。 ⑨吴文藻:《德国的系统社会学派》(1934年),《人类学社会学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1990年,第90页。 ⑩秦晖:《教泽与启迪——怀念先师赵俪生教授》,《南方周末》2007年12月26日。 (11)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上》,《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 (12)秦晖:《共同体社会大共同体》,《书屋》2000年第2期。 (13)赵文洪:《中世纪欧洲村庄的自治》,《世界历史》2007年第3期。 (14)R.M.Maclver,Community:A Sociological Study,Macmillan,1924. (15)吴文藻:《吴文藻自传》,《晋阳学刊》1982年第6期。 (16)(17)辞海编委会:《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第1577、166页。 (18)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5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531页。 (19)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3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0页。 (20)胡鸿保、姜振华:《从“社区”的语词历程看一个社会学概念内涵的演化》,《学术论坛》2002年第5期。 (21)夏建中:《现代西方城市社区研究的主要理论与方法》,《燕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对“Gemeinschaft”语词历程的文本解读,有点深奥,直接就是一篇学术论文。博客非同凡响。
转载的啊,已经注明了。觉得对以后有用就留存一下,已经声明版权来源。